新闻中心 分类>>

国家能源局:已明确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方案不能擅自改变_kaiyun官方网站

2023-12-02 13:16:40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本文摘要: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向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印发《关于上报太阳能热发电样板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拒绝各省(区)请示本地光热样板项目进展情况。

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向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印发《关于上报太阳能热发电样板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拒绝各省(区)请示本地光热样板项目进展情况。通报拒绝于2月15日之前将随通报印发的太阳能热发电样板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情况表(闻附件)填上完后上报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及水规总院,此后于每个季度末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虽取名为拒绝请示样板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情况,但引发行业普遍辩论的毕竟该通报明确提出的第一条拒绝。已具体的样板项目方案无法擅自改变通报具体,若样板项目的投资企业、技术路线、技术来源与系统集成企业等最重要内容与国家能源局印发通报(指国能新的能2016【223】号文)中已具体的内容有所不同(闻附表),需在报告中重点解释。

在参予样板项目竞争比选时已具体的投资企业与关键技术设备集成商的合作关系无法擅自改变。本通报不应是国家能源局出于规范样板项目建设、保证构建样板项目建设目标而印发的规范性指导文件。2015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的组织太阳能热发电样板项目建设的通报》(国能新能〔2015〕355号文)具体本轮样板项目的样板目标为,构成国内光热设备生产产业链。

同时,培育若干不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环境先前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必须。据CSPPLAZA记者从水规总院理解得知,之所以明确提出此项规定,其中一个最重要目的即是为了与样板项目“培育若干不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的建设目标互为与众不同。

部分样板项目继续执行情况或与通知精神有违在国家能源局2015年9月30日公布样板项目建设通报后,11月10日,各样板项目申报方即集中于已完成了申报材料的递交,在如此较短的时间内,除自有技术项目如中控德令哈50MW电站和首航节能敦煌100MW熔盐塔电站之外,全然以电站投资为目的的样板项目如国华电力玉门100MW熔盐塔项目、中节约能源甘肃武威古浪50MW槽式项目、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和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主要是国企为投资主体的项目)分别自由选择了首航节能、龙腾太阳能、中控太阳能作为其技术来源与系统集成企业(更加多样板项目获批时的基本信息闻附表)。但在实际继续执行层面,自2016年9月样板项目名单印发后,各样板项目的前进才开始逐步步入正轨,获奖的样板项目业主才开始更加稳健地审查其项目研发方案,部分样板项目获奖方甚至对项目可研展开了新的编成和修改,新的考量并确认其技术来源与系统集成合作方。更加有部分项目因在项目申报时对项目的可研研究深度严重不足,经过更进一步的评估,为使项目具备更佳的可实行性、保证构建更高的投资收益率而变更储热时长,甚至更改技术路线。

如此来看,部分样板项目方欲求通过更改技术路线、更改关键技术设备构建合作方以更进一步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取得更高项目投资收益的作法与此通报中不得“擅自改变”这一规定有违。


本文关键词:kaiyun官方网站

本文来源:kaiyun官方网站-www.pm00.net

搜索